待他整个身子都压住我时,我终于瞧见他的脖颈,张口咬了上去。他惨叫出来,
比外面呼啦啦的风声还响。他的力气也极大,拧断了我的手臂,
活生生在我肩上撕出一条裂口。我疼得想哭,但如何都不肯松口。直到他睁大了眼,
再也发不出一点动静。姗姗来迟的水乡,将脱力的我抱出来时,欢喜地声音都在颤抖。
“青青,不怕了,你和阿姐的苦日子到头了,誉王领着大军,马上就要路过这里了!
”3年来,我从未这般兴奋过。“他来找我和阿姐了?”“那倒不是,胡地又作乱,
都传誉王这次,是来一雪前耻的!”“哦.......”也是。
他大概以为我俩早死在了尸堆里,怎么会来寻?不过无所谓啦。顾家满门命债,
他如何都逃不掉的。2.水乡接好我的断臂,又去给阿姐清洗伤口。打湿的布刚触上,
就一下子渗满脓水,阿姐浑身都是这样的疮口,却好似不觉得疼。“水乡,别忙活了,
衣箱里压了件红衣裳,且为我换上吧!”“对对,是该好生打扮打扮——”水乡忙去翻衣裳,
满眼都是对好日子的向往:“待誉王来了这儿,你俩便能去赵国享福了。
”水乡今年和我一般大,只知我俩是誉王的妃子。两年前他被沙匪掳去赵国发卖,路过客栈,
那些刀尖舔血的匪徒便盯上了我与阿姐。在后厨烧火时,我照例是拿出毒药,想添进饭里。
阿姐忙夺过去,说:“这最后一滴,可要留好了。”我明白阿姐的意思,
怕得想哭:“可那些沙匪——”阿姐抱住我:“总要有这一天的。”她大着肚子,
沙匪原本瞧上的是我。那天阿姐换上了红衣,大开店门,在混圆的落日下,
伴着风沙跳上了一支舞。在赵国都城,阿姐就是凭着绝伦的舞技,叫誉王瞧上的呢。
沙匪自然被她迷得神魂颠倒:“嘿嘿,这大肚子的娘们,瞧着也是有番风味嘞~”那晚,
阿姐的孩子被折腾没了。沙匪被另一伙人伏击,水乡趁乱逃了回来,帮阿姐挤出死胎,
又用一些奇怪的药粉止了血,救了阿姐的命,求我们收留他。阿姐问:“你叫什么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