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跟上他的步伐挑灯夜战,终于考上他的大学。他毕业后决定创业,我主动提出不要工资,
陪他白手起家。穆江心比天高,放不下身段去基层拉客户。我安慰他没关系,
他的才华能力不该做这种事,我来就好。于是我在生理期被客户灌下一整箱冰凉的啤酒,
吐到进急诊室。为了给公司省钱,我拖着虚弱的身体自费坐地铁回家。看着城市昼夜交替,
疲惫的我却油然而生出一种幸福感。因为我又为穆江拿下一笔单子了。后来公司逐渐做大,
他成了上市公司总裁,流水一样的奢侈品送去给闵云静。而我,仍然拿着三千月薪,
坐地铁为公司日夜奔走。只因为我是他的舔狗,他和我都理所当然的以为,
每天能在他身边呼吸一样的空气,就是最大的恩赐。人自轻自贱必被人轻贱。
虽然命运令我清醒的方式有些残忍,但也为时不晚。上班向来风雨无阻的我请假了,